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06浏览次数:814
报送“跨校区工作交通补贴”人员名单通知 各有关单位: 请将本单位符合享受“跨校区工作交通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造表(2013年度下半年),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2014年6月11日前交人事处。 人 事 处 二○一四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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