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安全保卫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25浏览次数:135

        1.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馆内安全保卫的有关制度.
  2.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分析、通报,防患未然。
  3.由馆长为安全保卫的第一负责人,对全馆的安全负责,每个职工为第二负责人,对本部门内的安全负责。
  4.配合保卫部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防盗系统,时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5.认真履行日常及节假日的安全负责制度,遇到问题与突发事故应立即报告馆领导和保卫部门,及时处理,以免发生重大损失。
  6.严禁在馆内吸烟,以免引起火灾。
  7.重要部门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一旦丢失或需另外配备应通知图书分馆。
  8. 值班人员每天晚上下班前要将门窗关好锁好,并拉断电源总开关方可离去。
  9.各部门要负责其办公区的安全,要承担门、窗、水、电等的安全检查,有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和处理,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之中。对本部门和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要定期汇报。
  10. 对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给予批评教育或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