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细则》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06浏览次数:404

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为确保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教人[1996]92号)、《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教人厅[1997]6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12年修订,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我中心特制定《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细则》,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201356


 

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完善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规范化管理,严肃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风考纪,保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的公平、公正与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教人[1996] 92号)、《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细则》(教人厅[1997]6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12年修正,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必须坚持“科学、公平、准确、规范”的原则。

第三条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培训、考试工作在湖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会同培训点(见附件)、考点(见附件)所在高校组织实施。省教育厅主要负责政策的制定,考试工作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具体负责考试报名、准考证编排和发放、命题、制卷、评卷、成绩发布、召开考务工作会议、考试巡视、对考点学校的考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考点学校具体负责考试考务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考务工作人员的遴选与培训、考场设置、考试实施、考场秩序维护、考试保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二章    

第四条  培训对象:新分配或调入高等学校工作的教师、思政工作人员(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

第五条  培训形式:采取分点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由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设置培训点,各高校按就近原则选择相应培训点报名,按照培训点的安排参加培训。

第六条  培训目标:初步掌握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高等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的一般规律和方法,基本适应高校教师角色;以人为本,以立德修身为起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七条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理论、教师职业素养、教学实践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教学理论:即《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四门课程教学,重点放在《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教学方面。

(二)教师职业素养:以立德修身为起点,以青年教师职业发展为主线,针对高校教师职业素质结构的需要,围绕“教学素养、科研素养、立德修身、职业生涯、人文素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开设专题讲座。通过专题讲座体现出对青年教师成长与发展的人文关怀,丰富岗前培训内容,突出岗前培训的实效性。

(三)教学实践:组织每位新进的青年教师听一次课、备一次课、讲一次课。备课、讲课安排可与每年新进教师考察时的试讲结合进行,由各校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第八条  培训方式:

(一)教育理论:授课教师进行课堂讲授为主,答疑和讨论相结合。

(二)专题讲座:专题讲座是凸显研究型岗前培训的关键,是体现对青年教师人文关怀、促进青年教师职业发展的基础。各承训点应高度重视并组织好专题讲座,要聘请讲座效果好的专家学者,讲座的内容要紧密结合青年教师成长与发展的实际需求,要富有感染力。

(三)教学实践:教学实践是提升青年教师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技能的关键环节,各校应按照学科专业对参训教师进行分组,参训教师现场试讲,由相关的专家组对参训教师的教案制定和课堂教学两个环节做现场点评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操作依据实际情况由各高校自行组织。

第九条  培训教材:我省岗前培训的使用教材是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编、湖北省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系列教材(2011年修订版),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每套定价155元(含自学辅导资料)。

第十条  收费标准:

依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参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的收费标准,确定每人收取培训费280元、教材费155元、考试费150元,共计585元。

第十一条  证书:参训学员所有培训内容考核合格者,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教育部人事司监制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教师上岗和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培训组织管理

(一)授课教师选派:为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各培训点要选派富有教学经验、责任心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并将授课教师和培训班级班主任人选基本情况报我中心备案。

(二)教学安排: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时间由各培训点根据本校情况确定,并且总学时数不得低于140学时。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各32学时,《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各20学时,教师职业素质专题培训应不少于36学时。

(三)培训管理:采取分点培训的方式组织培训。培训时间统一定于7月至9月进行,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培训点确定后上报中心。各培训点要切实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和我中心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教学,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质量。实行班级管理,制定班级管理规章制度,每班配备班主任一名;实行考勤制度,每次上课点名签到,缺课1/3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工作总结:培训工作结束后,各培训点要对本点的培训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我中心,作为对培训点工作检查与评估的依据。

(五)评估表彰: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将建立评估表彰机制,制定培训及考试评估标准,依据标准对工作的组织人员、培训点、考点进行表彰。

第三章   

第十三条  考试对象:参加当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人员或往届未通过人员。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每年620日至910

第十五条  考试地点:按照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设置的考点进行考试。

第十六条  报名办法:报名对象到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报名。中心网址:http://spzx.hubu.edu.cn,学校人事处在报名截止后,须指定专人上网逐一审核报名人员情况并上报我中心。

第十七条  考试时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在每年10月第三个周末举行。考试时段安排如下:

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方式

《高等教育学》

9:00-11:00

闭卷

《高等教育心理学》

14:00-16:00

闭卷

 

第十八条  准考证由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编排。准考证号由11位数字组成。其中第1234位为年份,第56位为考点号,第789位为考场号,第1011位为座位号。准考证编排完毕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准时赴考。

第四章  考点设置与管理

第十九条  考点设置

1、设置原则:考点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根据当年参加考试对象分布情况设置。

2、设置条件

考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环境安静、能排除外来因素干扰;考试区能实行封闭管理;具有通车、通电、通水、空调、电子屏蔽、视频监控等必要条件;具有能满足考试需要且符合要求的考室、考点办公室、保密室、试卷装订密封室、广播室、领队和送考人员休息室、医务室;考室所在楼层能提供饮用水;能就近解决考生食宿等生活问题。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不能设置为考点:因组考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出现试卷泄密的;考纪不严,考风不正;组考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条  考点机构设置

考点设主考1名,副主考2名。主考由考点所在学校的校领导担任。

考点下设考务、保密、保卫、后勤等若干小组。

第二十一条  考点布置

1、考点大门正上方必须悬挂字样为“XXXX年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XXXX考点”的横幅。

2、考点必须在醒目处设有宣传栏,栏内张贴《考室分布示意图》、《考生须知》(见附件)、考试科目时间表、考室编号、考生座位起止号等。

3、试卷装订密封室备有胶水等密封材料,以方便监考人员装订密封试卷。

4、考点应标记饮水处、厕所、医务室、停车处等标示,设置警戒线。

5、考点应备有适量的草稿纸(八开白纸)、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和笔芯、橡皮、小刀以及密封试卷的铁夹和浆糊等物品。

第二十二条  考室设置

1、考室应当采光充分、通风良好、清洁卫生、桌椅整齐。考室内不准堆放多余的桌椅及杂物,与考试无关的资料、图表、墙报等应清除或覆盖。考桌抽屉内不得遗留任何纸张。

2、标准考室按每室30人设置。有必要设立尾数考室的,尾数考室不得超过40人。每个考点只准设置一个尾数考室。

3、考室前门张贴本考室序号和考生的起止考号。考室后门靠墙处放置一张课桌,备考生存放物品。

4、考点应向监考人员提供其监考考室考生的《准考证号对照表》

5、考室应于开考前一天布置完毕。各考点要组织有关人员在开考前一天对考点、考室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查漏补缺。考点应在开考前一天预留一定的时间供考生熟悉考点情况,以方便考生在开考当天顺利地找到自己的考室和座位。

第二十三条  考点管理

1、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全程电子视频监控与封闭管理。考点入口要有保卫人员执勤,考务人员凭工作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考点。

2、考室区域周围三米处划定警戒线。每堂考试开考前30分钟,对警戒线内的无关人员进行清场,除考点工作人员、巡视员和考生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第五章  命题与制卷

第二十四条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命题与制卷工作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

第二十五条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2个科目,考试命题依据为湖北省教育厅2011年组织编写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材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大纲》。《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个科目的考核以写论文的形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试卷种类、考试形式与时量

1、试卷种类:《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A卷、B卷各一份;每科试卷含:(1)试卷;(2)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2、考试形式:《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个科目的考试形式为闭卷;

3、考试时量:《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二个科目的考试时量均为120分钟。

第二十七条  命题要坚持科学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基础性原则。命题组要严格遵循命题依据,落实命题原则,履行命题程序,确保命题质量;保证知识、观点正确,语言表述规范,情景素材健康;不出偏题、怪题,确保试题具有科学合理的难度、信度和效度。

第二十八条  印制试卷前应准确统计各科试卷所需份数。严格按所需试卷份数印刷,不允许多印,备用试卷份数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确定。

第二十九条  印刷厂印制并密封好的试卷必须及时送入指定的保密室。保密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六章  评卷与成绩发布

第三十条  省里统一集中评卷,评卷工作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具体实施。

第三十一条  评卷人员主要由高等学校相应学科的骨干教师和专家组成。

第三十二条 评卷人员必须在规定场所评卷,严禁携带规定以外的笔具进入评卷场所;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评分标准,不得擅自更改标准答案;不得私拆密封线,不得撬看密封线内应考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工作单位;不得外传评卷信息;不得查询考生分数。

第三十三条  评卷工作按照《评卷工作要求》(见附件)的规定执行。统一评卷标准,保证评卷质量,确保评卷严肃、公正、公平。

第三十四条 评卷中发现同一考点考室有雷同卷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第三十五条  评卷工作结束后,将考试成绩电子文档打包交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指定的专人保管。考试成绩在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考生成绩,不得随意更改考生分数。

第三十六条  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在网站上发布考试成绩的电子文档供考生查询。

第三十七条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2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单科合格分数均为60分,2个科目考试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方为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核发。各学校人事处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领取,并及时发放到考生手中。

第三十八条  证书丢失或损毁,影响使用需换发的,填写岗前培训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见附件),人事部门盖章后到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办理。

第三十九条  证书补办工本费:20/本。

第七章   

四十  本考试工作细则规定的有关事宜,参与本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四十一  《主考、副主考职责》(见附件1)、《巡视员职责》(见附件2)、《考生须知》(见附件3)、《监考员职责》(见附件4)、、《考场情况记载表》(见附件 5)、《评卷人员守则》(见附件6)、《评卷工作要求》(见附件 7)、《卷保密工作规定》(见附件8)、《试偶发事件处理具体办法》(见附件 9)、《培训点设置》(见附件10)、《考点设置》(见附件11)、《岗前培训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12)。

四十二  本考务工作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由湖北省师资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主考、副主考职责           

2、巡视员职责

3、考生须知                  

4、监考员职责

5、考场情况记载表             

6、评卷人员守则

7、评卷工作要求                

8、评卷保密工作规定

9、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具体办法   

10、培训点设置

11、考点设置        

12、岗前培训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附件1

主考、副主考职责

一、主考在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的领导下,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二、负责选聘和培训监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三、负责组织布置考点、考场和考室,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四、负责本考点备用试卷的管理。

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须启封备用试卷,应报告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派驻的巡视员,经请示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并报省教育厅同意,由主考、副主考2人签名后,方可启封。

五、负责本考点终止违规考生或违规工作人员继续参加考试或工作的处理,以及其他偶发事件的处理。

六、负责本考点答卷回收和运送工作。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室的试卷装订与密封,并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到指定地点。

七、负责本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

八、负责本考点的考试情况报告工作。考试结束后,向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报告本次考试情况。


附件2

巡 视 员 职 责

一、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尽职尽责,宣传关于考风考纪的纪律规定,宣传诚信教育的重要意义。

二、检查各考点是否严格培训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各考点、考场、考室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试卷保密室是否符合要求,试卷保密室值班制度及试卷交接手续是否完善。

三、检查和巡视考场秩序,检查监考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监考员和考点负责人指出并提出改进意见。对突发性重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四、对违反规定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要及时通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写出书面汇报材料。

五、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要及时制止,要求监考员按规定进行处理。监考员处理不当的,应加以纠正。

六、严格规范个人行为,廉洁自律,尊重监考员和工作人员,遵守考点作息制度,不擅离职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点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顺顷利进行。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和违反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巡视员要如实填写《考点工作测评表》(表样另发),并综合考点情况提出测评意见,同时提交《巡考情况登记表》(表样另发)。如发生重大问题应写出专题报告。

八、巡视员在巡视工作结束两天内,将《巡考情况登记表》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附件3

考 生 须 知

一、不得无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除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开卷考试科目可带本考试科目的指定教材。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等证件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的书写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学校、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的书写。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试卷无效。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始考试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试卷上作答。不准在试卷上做其它任何标记。答题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的笔。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室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4

监 考 员 职 责

一、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室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生须知》,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三、检查考生《准考证》及规定的其他证件,督促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填写错误,应要求其改正。

四、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纪舞弊行为,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五、考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主考。

六、制止非本考室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督考员、巡视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室。

七、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

八、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草稿纸和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室。

九、考前、考后检查、清理考室。

 


附件5

考 场 情 况 记 载 表

 

考场                                           考场号                 

监考老师

 

考试课程

 

考试类型

(开卷/闭卷)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考试时量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缺考人数

 

缺考学员姓名

姓 名

准考证号

姓 名

准考证号

 

 

 

 

 

 

 

 

 

 

 

 

 

 

 

 

 

 

 

 

 

 

 

 

舞弊学员姓名

姓 名

准考证号

姓 名

准考证号

 

 

 

 

 

 

 

 

 

 

 

 

 

 

 

 

考场纪律

 

  

 

                   

监考员签字:

考务负责人签字:

     


附件6

评 卷 人 员 守 则

一、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格执行评卷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掌握评分标准,执行评分细则,防止偏宽、偏严和错评、漏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三、在规定的地点集中评卷,凭《评卷工作证》出入评卷场所。

四、不得将试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评卷场所,评卷情况不得外传;工作时间不会客,不打电话;不得私自进入试卷保密室和登分处;不准查询考生分数;不准将通讯工具带入评卷场所。

五、评卷一律使用红色笔迹的签字笔或圆珠笔,其他笔不得带入评卷场所。记分要清楚,如需更改,必须报经评卷小组组长和复核人员签字同意。

六、不得私自拆密封试卷,不得撬看密封线内的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不得涂改考生试卷及成绩。

七、爱护试卷与各种资料,不得损坏试卷。

八、自觉维护评卷场地工作秩序,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的工作。

 


附件7

评 卷 工 作 要 求

一、遵循评卷程序

各科目评卷小组应遵守以下评卷程序

1、试评:熟悉试题及答案,统一标准,确定评分细则。

2、主评:由一位老师主评,按标准给出分数。

3、复评:评卷小组内,评阅相同试题的老师应每两人一组进行一次复评,复评有异议的同主评老师商量后确定分数,同时签名。

4.抽查:由各科目评卷小组组长进行抽查。有问题的及时通报,改正。

二、把握评卷要求

1、各科目评卷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评卷须经取样试评,根据标准答案先行确定评分标准,并据此对评阅人员进行培训。

3、评阅试卷时,全部给正分,不允许用负分形式标记。

4、评卷老师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要求。

5、赋分有疑问时,应与评卷小组组长商量后给分。

6、必须统一标准,严防前紧后松,保证评卷的严肃、公正、公平、合理。

三、遵守评卷纪律

评卷教师应严格遵守如下评卷纪律:

1、必须在规定场所评卷。

2、严禁携带规定以外笔具进入评卷场所。

3、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评分标准,不得擅自更改标准答案。

4、不得私拆密封线,不得撬看密封线内应考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工作单位。

5、不得外传评卷信息。

6、不得查询应考人员分数。

7、不得将试卷带出评卷场所。


附件8

评卷保密工作规定

一、评卷地点要设立试卷保密室,安排2名以上专人值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密室。

二、进入评卷场地的试卷必须事先装订密封,不允许查找任何考生的编号等信息。

三、评卷工作应有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四、评卷期间应安排专人做好阅卷安全保卫、试卷搬运工作。

五、评卷场地设专人保卫,出入须凭《评卷工作证》,与阅卷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阅卷场地。《评卷工作证》不得转借他人,丢失须及时报告评卷工作总负责人。

六、领取试卷必须登记,包括日期、姓名、试卷科目名称、试卷本数。评卷人员不得擅自将试卷带出评卷场地。评卷工作人员离开评卷场地时必须将所有试卷交保密室保管。

七、评卷期间的答卷保管、收发必须有严格的清点、检查、登记手续。如发现有密封不严、卷袋不符、倒装等问题,应及时报告保密室处理。

 


附件9

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具体办法

 

偶发事件

处 理 办 法

监考员

 

1、考生未带《准考证》或身份证

立即停止该考生参加本场考试,并将情况报告主考。

组织现场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将该考生带离本考试现场。

2、发现考生与其《准考证》的信息不相符。

立即将情况报告主考,待该科考试结束后,将该考生带到考务办公室,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核实情况,确属代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且将情况记录在《考场情况记载表》上,并要求考生与代考者写出书面材料,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3、试卷启封前,发现试卷袋口的密封有异常迹象。

立即暂停拆封,并报告主考,听候处理。

与监考员共同将异常情况记录在案后,监考员启封分发试卷。查明原因,立即上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4、试卷启封时,发现内装试卷与所考科目不符。

立即装进试卷袋内,通过场外联络员向主考报告,安排考生在考室等候。

报请同意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后,启用备用试卷,另派无接触过该错装科目试卷的机动监考员接替该监考员工作,对原监考员采取隔离措施,直到该科目考完为止。为此延误的开考时间,经省派巡视员同意,可相应延长考试时间。

5、打错考试铃声。

立即稳定考生情绪,考试正常进行,报告主考听候处理。

了解情况,报请省派巡视员,采取相措施解决,若已耽误时间的,要补足耽误的考试时量,并在《考场情况记载表》上作出说明 。

6、试卷启封后,发现有缺页、漏印、重印、字迹模糊、损坏等无法使用的情况。

在本考室无法调整的情况下,向主考申请启用备用试卷。记下所耽误的考试时间。

核实情况,报告省派巡视员,请示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人同意后,启用备用试卷,补足耽误的考试时量,并在《考场情况记载表》上作出说明。


偶发事件

处 理 办 法

监考员

 

7、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考生提出询问。

如少数试卷字迹不清,可参阅本考室其他考生的试卷,并当众答复(声音要大些)或在黑板书写正确内容,如果整个考室所有试卷同一处或几处字迹不清,则立即通过室外联络员请示主考。

参阅本考点其它考室试卷,如出现同样的问题,立即请示省派巡视员,经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核实后,统一答复,并进行文字说明。

8、开考后,发现部分试卷混装、错装或与所考科目不同。

将该试卷收齐密封交主考,申请换发试卷,并将情况详细记录并向主考报告。

按第6项程序要求,启用备用试卷。将错发的试卷密封后存入保密室,并对接触过错发试卷的工作人员和考生立即隔离,单独安排后面科目考试,直到泄密科目开考。将详细情况书面上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9、试考中发现明显错误且无勘误表。

不作回答,立即报告主考。

及时将情况上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更正通知前,维持现状,得到更正通知后及时更正。

10发现考生将规定外的东西带入考室。

在考试前提出要求后,仍不交送指定地点,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载表》,并报告主考。

在《考生违纪作弊登记表》上如实记载,并签名、上报。

11、发现考生有抄袭、偷看、传递、夹带等舞弊行为。

1如属个别考生,则立即采取制止,没收其作弊资料,如实记录在《考场情况记载表》上,并报告主考。

2如发生较大面积的违纪舞弊事件,应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并通知室外联络员立即报告主考。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并在《考场情况记载表》上如实记载,监考员和主考签名上报。

2组织力量调查,并立即将情况向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报告。

12、考试中发现考生采用高科技工具和手段作弊。

及时制止,没收作弊工具,并如实记录在《考场情况记载表》上,并报告主考。

立即对考生采取隔措施,并及时向省派巡视员报告。

13、考生发生晕场、疾病的情况。

通过联络员报告主考,劝其停考治疗。

组织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救治措施。

14、考生在试卷上书写的姓名、考生号与准考证号不符。

待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点办公室,向主考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详细调查,核实情况,如确属换卷、代考等违纪行为,则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录在《考场情况记载表》上,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偶发事件

处 理 办 法

监考员

 

15、考生无意弄脏或损坏试卷、要求更换。

向主考申请使用备用试卷,并做好记录。

核实情况,按第6项程序要求,启用备用试卷,但不得延长考试时间。

16、发错试卷。

立即收回已发的试卷,并报告主考,稳定考生情绪。

立即向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报告,请示关闭考场,控制一切通迅工具,组织力量稳定考生情绪,并按照上级指示妥善处理。

17、考生带走试卷。

1未出考场,立即予以收回。

2已离考场,应立即报告主考,追回带走的试卷。并记录在案。

组织力量、追回带走的试卷,调查核实情况,并上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附件10  培训点设置

培训点代码

培训点名称

参训学校名称

学校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pxd001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大学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大学

10486

 

68756990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大学珞珈学院

13188

pxd002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10487

金建强

87543710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12309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13262

pxd003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10511

 

67868051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工程大学

10490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

10497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职业技术学院

10834

长江职业学院

10956

汉口学院

(原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

11800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12744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2752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12981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12983

湖北开放职业学院

12986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13239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13263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13666

华中师范大学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传媒学院

13686

湖北青年职业学院

14120

武昌职业学院

(原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语言文化职业学院)

12990

pxd004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10504

 

87282032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12982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12985

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

14035

pxd005

中国地质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

10491

 

67885037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体育学院

10522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13253

pxd00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纺织大学

(原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科技学院)

10495

赵鹏志

8838690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0520

中南民族大学

10524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12989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商贸职业学院

12991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

13240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长江工商学院

(原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1324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学院

13634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14099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14119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

51305

pxd007

三峡大学

三峡大学

11075

曾凡昭

0717-6392029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12979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13236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

14061

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14258

pxd008

江汉大学

江汉大学

11072

朱丽娜

84225406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商业服务学院

11654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

13237

pxd009

湖北工程学院

湖北工程学院(原孝感学院)

10528

李文华

0712-2345291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12051

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

13258

pxd010

湖北文理学院

湖北文理学院(原襄樊学院)

10519

 

0710-3590714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原襄樊职业技术学院)

12354

襄樊学院理工学院

13257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14357

pxd011

湖北医药学院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518

 

0719-8875316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10525

湖北医药学院(原郧阳医学院)

10929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11334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

13248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

13249

十堰教育学院

50762

pxd012

长江大学

长江大学

10489

 

0716-8060562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

12737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2951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13245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13246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13800

pxd013

湖北科技学院

湖北科技学院(原咸宁学院)

10927

吴六庆

0715-8338007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13265

pxd014

黄冈师范学院

黄冈师范学院

10514

尹建军

0713-8621610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10955

鄂州职业大学

11335

鄂东职业技术学院

13797

黄冈科技职业学院

13799

pxd015

湖北民族学院

湖北民族学院

10517

石华富

0718-8430559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12347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

13250

pxd016

湖北师范学院

湖北师范学院

10513

 

0714-6572187

湖北理工学院

(原黄石理工学院)

10920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

13256

黄石职业技术学院

14197

pxd017

湖北工业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

10500

汪晶晶

 027-88032262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13238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

13247

pxd018

湖北省中心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科技大学

10488

 

李兰兰

027-88663312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工业学院

10496

湖北中医药大学

(原湖北中医学院)

10507

湖北大学

10512

湖北美术学院

10523

湖北警官学院

11332

荆楚理工学院

11336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音乐学院

11524

湖北经济学院

11600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城市职业学院

11796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12052

武昌理工学院

(原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12310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生物工程学院

12362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工贸职业学院

12369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2738

仙桃职业学院

12740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航海职业技术学院

12952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12977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12978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12980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警官职业学院

12984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科技职业学院

12987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13234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13235

武昌工学院

(原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工业学院工商学院)

13241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13251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交通职业学院

13264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3266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

13664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13793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3795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民政职业学院

13796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13798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3801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14356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

B0001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纺织大学(原财专)

B0002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东湖学院

(原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大学东湖分校)

11798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

(原沙市职业大学)

11074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外语外事职业学院

12988

天门职业学院

14355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市广播电视大学

50046

湖北省直属机关业余大学

50742

Δ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50756

荆州教育学院

50763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冶金管理干部学院

51773

 

 


附件11 考点设置

序号

考点院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1

湖北大学

(湖北省高校师培中心)

 

88663312

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市内各高校、湖北工程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黄冈师范学院、黄冈职院、鄂州大学、鄂东职业技术学院、黄冈科技职业学院、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理工学院(黄石理工学院)、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黄石职业技术学院、天门职业学院、仙桃职业学院、随州职业学院、荆楚理工学院、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02

三峡大学

曾凡昭

0717-6392029

三峡大学、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湖北文理学院(襄樊学院)、襄樊学院理工学院、襄樊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

03

湖北医药学院

黄 金

0719-8875316

郧阳医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十堰职院、郧阳医学院药护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郧阳师专、十堰电大(教育学院)院

04

长江大学

 

0716-8060562

长江大学、荆州职院、湖北中医药专科学校、沙市大学、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附件12

岗前培训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本人正面二寸

 

免冠照片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证书编号

 

原发证机关

 

原发证时间

 

所在高校名称

 

申请事由

□证书遗失需补发

□证书损毁影响使用需换发

申请人

 

以上信息准确,情况属实。因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名:                       

所在高校人事部门审核

 

 

 

                           

    (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名:           

以下内容由教育行政部门填写

经办人

审核意见

有关材料已审核,情况属实。

                           

经办人签名:                      

发证机关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备注:本表一式二份,分别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发证机关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