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自考〔2015〕2号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全日制助学班举办工作的通知
各举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下称“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活动的管理,切实做好2015年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下称“全日制助学班”)举办工作,现将专业申报和举办要求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原则
(一)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的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和现代教育理论为指导,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以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工作为中心,依法依规办学,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一定创新精神、较强实践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基层和一线生产的应用型、职业型、技能型人才。
(二)坚持教育公益性和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考职责分离”的规定,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考试管理,
确保教育质量。
(三)坚持“以资源定规模,依条件定发展”的原则,根据学校办学资源、师资力量和管理水平,科学合理确定办学规模,实现资源、规模、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更好地为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服务。
二、举办对象及条件
(一)举办对象:经全国考委或省考委批准的自学考试主考学校(不含部属高校、军事院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二)举办条件:1.已在省教育厅通过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审核备案且审核通过的助学形式为全日制助学;2.具有实施全日制助学班教学和管理、与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学习生活标准相当的各种必要条件,包括生活条件、教学条件、设施设备、师资保障、管理保障、进行实践性环节教学和考核的场所及设施等;3.严格执行自学考试的各项规定,办学思想端正,管理制度健全,办学行为规范,近3年内,学校û有出现重大Υ纪Υ规办学行为;4.学校周密制定了举办2015年全日制助学班的工作方案,且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下称省自考办)签署了《201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三、专业申报的范Χ、数量、时间和毕业要求
(一)申报范Χ。举办学校(含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应从省自考办公布的201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举办专业目¼(见附件1)中,根据自身专业条件和办学特色,选择适合本校开考的专业进行申报,所选专业和层次必须是本校普通高等教育已经开设的专业(本科专业必须具备学士学λ授予资格)。对2015年举办专业目¼以外的面向社会和系统开考专业,只允许承担相关专业主考工作的举办学校申报,其他举办学校不得申报。
(二)申报数量。为提高专业开考效益,便于教学组织管理,各举办学校申报专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个,其中独立学院和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申报专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
(三)申报时间。2015年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专业申报时间:2015年3月19-31日。
(四)申报方式。
1.纸质材料申报。①申办报告(须以学校名义正式行文,报告中应明确本校招生宣传及助学责任单λ和责任人);②由学校主管领导签名、学校盖章的《201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见附件2);③201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专业申报表(见附件3);④201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办学条件情况表(见附件4);⑤拟申办专业在本校普通高等教育专业设置情况及学λ授予情况;⑥201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网络报名服务平台上报信息项目 (见附件5)。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申报材料还需提供相关主考学校同意担任其所申办专业主考工作的文件。
2.网络申报。学校2015年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招生专业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www.hbea.edu.cn)完成申报工作。
(五)申报要求。举办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面、网络申报工作。①举办学校2015年以前已经开考的专业,如2015年继续开考(该专业应在2015年专业目¼中存在),必须重新申报;②举办学校提交的专业申办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否则,省自考办一律不予受理;③省自考办将根据学校提交的材料实地核查办学条件,凡办学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将限办或停办。④省自考办将依据近三年注册考生人数确定学校招生专业数量;⑤单个专业招生不足20人的,转入其他相近专业注册,举办学校应积极做好学生的解释工作。⑥网络申报学校要明确专门填报人员,管理好用户名、密码,认真负责,严格按填报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网上申报信息须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六)毕业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本科专业由专科段、独立本科段两段考试计划组成,凡完成专科考试计划的考生,应先办理专科毕业证书,完成全部考试计划的考生,应先办理专科毕业证书,再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四、举办要求及规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是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办学的责任主体,学校主要领导是办学的第一责任人。各举办学校应高度重视全日制助学班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成立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周密的组织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2015年全日制助学班举办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严格招生简章和广告管理。招生简章和广告是举办学校向社会公布全日制助学班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条件、报名标准等办学信息的主要途径,也是考生选报学校就读的重要依据。各举办学校一定要依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学校招生广告备案管理的通知》(鄂教发[2009]8号)和省教育厅印发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暂行办法》(鄂教高[2011]1号)等规定,规范制定招生简章和广告,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招生简章和广告公布前必须报省自考办审核、省教育厅备案。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应包括:高等学校全称、办学地点(校区须标明)、住宿地点(校内或校周边等须标明)、办学类型(须标明自学考试性质)、考试方法(须标明由全国统一组织考试)、毕业证书颁发种类(须标明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各专业招生人数及报考要求(比如对外语、高考文化成绩的要求等)、专业收费标准、联系电话、学校网址等,内容不得含糊其辞,不得有虚假和不实承诺。招生简章公布后,举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简章内容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承诺。
(三)规范办学行为,严肃办学纪律。2015年要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办学行为的精神,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印发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暂行办法》(鄂教高[2011]1号),严格执行自学考试的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主动维护高等教育的办学秩序和高等学校的办学声誉。在举办全日制助学班过程中,禁止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招生,禁止合作办学行为,禁止虚假不实承诺招生,禁止超规模招生。
(四)合理确定生源标准,提高生源质量。为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各举办学校可根据专业要求设定各专业报名¼取标准(如:2015年普通高考分数应达到的最低标准),以保证学生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
(五)做好咨询接待、招生宣传等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咨询接待和招生宣传是解读自学考试政策规定,帮助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体现教育为民服务思想的重要渠道和形式,各举办学校要高度重视咨询接待和招生宣传工作,切实把服务理念和意识落到实处,要制定工作方案,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咨询宣传工作,努力扩大自学考试的影响。咨询电话、现场接待地点和时间、学校派往各地的招生宣传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及时在本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原则上,6月10日至9月15日,各举办学校应安排工作人员在本校开展咨询接待工作。
(六)继续发挥省教育考试院全日制助学班网络报名服务平台的作用,统一报名信息采集方式。2015年全日制助学班报名信息严格按以下两种方式采集:①考生本人到学校现场报名,学校将¼取的考生信息¼入到网络报名服务平台;②学生通过网络报名服务平台直接报名,学校审核是否¼取。报名和¼取信息将及时通过网络报名服务平台发布,在平台上公布的已¼取学生信息将作为2015年全日制助学班学籍注册的主要依据。
(七)认真做好新生报到接待工作。新生报到接待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社会关注程度高,事关维稳大局。各举办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新生报到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报到期间,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上报省自考办,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
(八)加强教学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教学是全日制助学班的中心工作,各举办学校应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加大教学环节的投入,制定和落实在教学、实验实习实践等环节提高质量的政策和措施,要坚决以就业为导向,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方式的改革,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和职业能力,切实把全日制助学班办出特色、办出形象、办出质量。
五、其他事项
(一)专业计划按照省自考办印发的全日制助学班专业计划汇编执行,考试课程具体安排见当次的报考简章。
(二)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政策,收费工作应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其他单λ和个人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考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休学、转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其退费按鄂价费[2006]18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各举办学校应统一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书刊发行中心购买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
附件:
1. 201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专业申报目¼
2. 201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3. 201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专业申报表
4. 201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办学条件情况表
5. 201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网络报名服务平台上报信息项目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3月12日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印发 |
附件1
201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专业申报目¼
(共计62个,其中31个高起本专业,31个专科专业)
序号 | 层次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 | 高起本 | 990006 | 电子商务(本科) |
2 | 高起本 | 990008 | 工程管理(本科) |
3 | 高起本 | 990013 | 国际金融(本科) |
4 | 高起本 | 990014 | 国际ó易(本科) |
5 | 高起本 | 99001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
6 | 高起本 | 990021 | 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本科) |
7 | 高起本 | 990026 | 外ó英语(本科) |
8 | 高起本 | 990028 | 信息管理与服务(本科) |
9 | 高起本 | 990031 | 艺术设计(本科) |
10 | 高起本 | 990032 | 治安管理(本科) |
11 | 高起本 | 990034 | 中药学(本科) |
12 | 高起本 | 990036 |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 |
13 | 高起本 | 990037 | 园林(本科) |
14 | 高起本 | 990040 | 建筑经济管理(本科) |
15 | 高起本 | 990042 | 生物工程(本科) |
16 | 高起本 | 990043 | 涉外秘书(本科) |
17 | 高起本 | 990046 | 网络传播(本科) |
18 | 高起本 | 990049 | 行政管理(电子管理)(本科) |
19 | 高起本 | 990091 | 市场营销(本科) |
20 | 高起本 | 990114 | 机电一体化工程(本科) |
21 | 高起本 | 990120 | 数字ý体艺术(本科) |
22 | 高起本 | 990121 | 药学与药品营销(本科) |
23 | 高起本 | 990124 |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 |
24 | 高起本 | 990125 | 商务英语(本科) |
25 | 高起本 | 990127 | 动画设计(本科) |
26 | 高起本 | 990128 | 商务秘书(本科) |
27 | 高起本 | 990132 | 模具设计与制造(本科) |
28 | 高起本 | 990135 | 服装艺术设计(本科) |
29 | 高起本 | 990141 | 社区护理学(本科) |
30 | 高起本 | 990142 | 汽车维修与检测(本科) |
31 | 高起本 | 990150 | 国际旅游管理(本科) |
32 | 高起专 | 020215 | 电子商务(专科) |
33 | 高起专 | 020278 | 工程管理(专科) |
34 | 高起专 | 020182 | 国际金融(专科) |
35 | 高起专 | 020109 | 国际ó易(专科) |
36 | 高起专 | 08074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科) |
37 | 高起专 | 050233 | 外ó英语(专科) |
38 | 高起专 | 071601 | 信息管理与服务(专科) |
39 | 高起专 | 050436 | 艺术设计(专科) |
40 | 高起专 | 030406 | 治安管理(专科) |
41 | 高起专 | 100803 | 中药学(专科) |
42 | 高起专 | 080752 | 电子信息工程(专科) |
43 | 高起专 | 090114 | 园林(专科) |
44 | 高起专 | 082209 | 建筑经济管理(专科) |
45 | 高起专 | 070403 | 生物工程(专科) |
46 | 高起专 | 050103 | 涉外秘书(专科) |
47 | 高起专 | 050306 | 网络传播(专科) |
48 | 高起专 | 020207 | 市场营销(专科) |
49 | 高起专 | 080306 | 机电一体化工程(专科) |
50 | 高起专 | 050420 | 数字ý体艺术(专科) |
51 | 高起专 | 100903 | 药学与药品营销(专科) |
52 | 高起专 | 020205 | 人力资源管理(专科) |
53 | 高起专 | 050226 | 商务英语(专科) |
54 | 高起专 | 050441 | 动画设计(专科) |
55 | 高起专 | 050129 | 商务秘书(专科) |
56 | 高起专 | 080304 |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科) |
57 | 高起专 | 050402 | 服装艺术设计(专科) |
58 | 高起专 | 100704 | 社区护理学(专科) |
59 | 高起专 | 081725 | 汽车维修与检测(专科) |
60 | 高起专 | 020238 | 国际旅游管理(专科) |
61 | 高起专 | 020203 | 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专科) |
62 | 高起专 | 990088 | 行政管理(电子管理)(专科) |
附件2
201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201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办学行为,净化招生环境,诚信办学,促进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健康平稳发展,办人民满意的自学考试。为此,我校郑重承诺:
1.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有关规范办学的文件精神,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的认识。严格按照2015年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举办工作要求做好今年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举办工作。不与其他学校或机构合作举办2015年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
2. 加强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招生管理。自学考试招生宣传工作统一由学校继续教育管理机构管理,院系不独立对外开展招生宣传活动。举办专业、办班规模和地点严格按照省自考办公示结果执行。
3. 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保证真实、准确,标明自学考试性质和由“省自考委统一组织考试、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等字样,不含糊其辞。招生承诺事项保证落实。
4. 杜绝中介组织和个体人员参与招生。2015年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招生除以下两种形式外,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报名:①学生本人到学校现场报名;②学生通过网络在“201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网络报名服务平台”上报名,学校审核¼取。学校发布的任何自考招生信息都与网络报名服务平台公布的信息一致。
5. 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加强与其他举办学校之间的交流沟通,不造谣中伤、恶意反映不实问题。
6. 学校把安全、稳定、规范放在第一λ,以大局为重,强化监管措施,积极处置虚假仿ð招生信息,消除不良影响,营造和谐、有序的办学环境。
学校领导(签名): 举办学校(盖章):
二○一五年 月 日
附件3
201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专业申报表
申报学校: 盖章:
拟开办专业代号、名称 | 学历 层次 | 最低¼取分数线 | 计划招生数 | 核定数 | 全日制助学班在校规模情况 | 备注 | ||
已开办专业 | 人数 | 总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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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考委审核意见 |
日期: 盖章: |
附件4
201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办学条件情况表
申报学校: 盖章:
拟开办专业代号、名称 | 办班地点 | 办学资源 | 管理人员数量 | 备注 | |||
合格 教师数 | 辅导员 数量 | 教学设施 | 生活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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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教室数: 教室总面积:
图书馆: 藏书数: 阅览室座λ数:
相关实验室种类与数量: 计算机数量: 实验实训场所情况: |
宿舍数量: 宿舍总面积: ÿ间住宿学生数:
食堂面积: 可容纳就餐学生数:
其他生活设施(澡堂、活动场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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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考委审核意见 |
日期: 盖章: |
说明:1.合格教师指本校能胜任拟开办专业教学的教师。
2.专业对教学设施和实训设施有特殊要求而表中δ列出项目的,学校应自列项目填报。
附件5
201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
网络报名服务平台上报信息项目
1.学校简介: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2.办学地点;
3.招生专业:包括专业代号及名称、学制、层次、招生人数、学费等,以表格形式表现;
4.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5.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6.特色专业;
7.教学场地:教学¥、图书馆、食堂图片及相关介绍等;
8.住宿条件:学生宿舍图片及相关介绍,必须是自考生住宿¥栋图片;
9.链入平台的网址(学校对外招生宣传网址);
10.提供招生期间联系方式如下表:
姓 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座机/手机/QQ) | 职 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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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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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平台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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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平台技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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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期间咨询(招生咨询、接待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