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自动化学院教学管理规程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29浏览次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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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规程
教学管理是高等学校管理的中心环节,加强教学管理,是培养复合型高级人才的需要,是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重要保证。为了搞好规范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一、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学制年限和专业方向、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以及相关课程的知识联系,对教学活动进行全面安排。它具体规定各专业的学制年限、学分要求、学时分配、课程设置,以及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等各门课程的讲课、实验、实习、劳动等教学环节的进程顺序,是具体组织教学的主要依据,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教学计划必须符合学校有关规定,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如有重大原因确需变动时,由主管院长提议,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提出修改意见,报学校批准。
二、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各课程进行教学的基本依据。各课程的教学工作必须依照教学大纲的规定要求进行。
教学大纲应根据专业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的学时,规定本门课程讲授的基本内容、实验的基本项目和主要参考书,确定讲授中掌握、熟悉、理解三个层次的具体要求和具体内容。有些课程还应明确规定习题课的主要内容和课堂讨论的主要题目以及课程的设计基本要求。有教学实验实习的课程,还应规定实验实习的基本项目和实验实习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在制订或修订时,要在各系、室、所负责人具体组织下,经过系认真讨论后,由主管院长审核,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本课程的教学大纲,并依据它来拟订自己的授课计划、内容和编写教案。
三、教学日历
教学日历是教师严格执行的行课时间表,各课程都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学计划安排和校历的规定,在开学前编写出教学日历,以保证有计划地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日历须经系、室、所负责人审核同意,主管院长批准,并于开学第一周内备查。
教学日历应力求准确稳定,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若确需变动时,须经课程负责人和系、室、所讨论,负责人审核,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教学日历主要供各专业、各系和任课教师掌握使用,也可印发给授课班级供学生在学习中参考,同时教学日历也是学校和学院教学督导组检查监督任课教师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
四、课程表
课程表是协调安排各专业、年级所授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以及进程顺序等环节的计划方法,是使教学工作有条不紊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为确保课程表运行的稳定性和严肃性,任课教师必须按照课程表准时上课,不得随意变动,若遇有特殊情况确需调课时,须事先填写调课申请单,经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报学校教务处批准,教师凭调课通知单方可调课。
五、任课教师
主讲教师一般应由业务水平较高并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讲师以上职务的教师担任。凡青年教师开始讲课,必须经过试讲、考核和省教育厅专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在有关老教师的指导帮助下进行。课程主讲教师的选定,应由各专业负责人提前提名推荐,经主管院长审核,才可签发教学任务书。任课教师必须按教学大纲和课程表的规定要求安排授课任务。
六、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基本的教学组织形式,教师应按照规定的课表和教学时数,在指定的教室对学生进行教学。课堂教学常用的组织形式有: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和实验课等。
教师要认真精选教学内容,加强教学法的研究,运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和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组织好教学的各个环节,按照教学的基本原则和规律进行教学,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
七、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学生学习全过程的重要环节,是训练学生基本操作技能、提高学生动手能力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实践教学常用的组织形式有:随课进行的实验实习课、单独设立的综合实验课、课程设计、认识实习、金工实习、机制工艺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社会实践等。
各专业、各门课程都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实验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活动,各教学实验必须在学期中完成。各样实习要明确实习内容、地点和指导教师,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大纲所要求的实习计划和内容。实习完成后应填写实习总结表。
八、教学检查
教学检查是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措施。各系、室、所要把经常性的教学检查列入工作日程,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统一安排下,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教学检查、学生意见征求、教师座谈等教学督导活动。每学期的第十周至第十二周,为期中教学检查时间。期中教学检查的重点及方式,根据每学期工作重点及教学情况而定,根据教务处的安排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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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