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在职在册职工的个人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17-12-27浏览次数:7

        根据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安排,现将我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采集在职在册职工的个人信息。

        纸质版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本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户口页复印件;3、统一要求使用A4纸张复印,身份证的正面和户口本首页、身份证的反面和本人户口页各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电子版材料:在电子表格里核对已有信息,填写空格项。并到处办确认签字。
请各老师将收集整理好的纸质以及电子版材料务必于2017年11月6日前交处办。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