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冶金工业过程国家虚拟仿真教学示范中心发布时间:2018-10-10浏览次数:62

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请2019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按照《湖北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和《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我校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9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人才项目、创新群体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我校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1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21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一般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我校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1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三)杰出青年人才项目

1.申请人为我校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1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71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5.申请人未获得过省杰出青年人才项目支持。

  (四)创新群体项目

1.申请人为我校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团队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团队负责人不超过50周岁(196911日后出生),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研究团队中至少有2名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获得者,2人以上共同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励;

5.5年内研究团队成员2人以上在同一研究方向上共同承担过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

6.正在承担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群体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7.已承担过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8.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创新群体项目不得超过1项。

  三、申请要求及说明

  (一)省基金项目资助申请采取个人网上申请、学院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申请人依据本年度申请指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进入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gov.cn,登录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填报提交),经学院审核推荐后提交。

  (二)网上申请时间从即日起至1030日(剩余时间用作形式审查),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含星期六、星期日),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申请所需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请以PDF格式上传(其中盖章及签字页面以扫描图片形式加入PDF中)。

  (三)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人员作为牵头申请者申请创新群体项目不占用本单位省基金申请指标。

  (四)为加强科研储备人才的培育,各学院青年项目申请比例不得低于面上类申请项目总数的50%,对于青年项目推荐数量比例不达标的学院,次年核减相应数量的面上类项目申请指标。

  (五)申请人作为项目第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请。

  (六)不受理项目申请范围:省基金申请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承担省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一般面上项目;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七)省基金面上类项目、重点类项目实行前资助模式:面上类项目、杰出青年人才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划拨,创新群体项目资助经费在项目实施期内分年度划拨。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杰出青年人才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实施期为3年,其中杰出青年人才项目单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创新群体项目单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

  (八)申请创新群体项目和杰出青年人才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重点支持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请书中需提供获得学校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资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九)请慎重填写配套经费部分,学校没有项目配套经费投入计划。

(十)鼓励满足以上条件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面上项目。

  四、申请人及学院的责任与义务

  申请人应当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不得申请省基金资助,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取消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学院应当认真做好项目的审查和推荐工作,认真审查项目申请人申报资格、项目申请资料的完整与真实性,并负责填写《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附件4),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首页(PDF格式)同步上传。学院将《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附电子版)于1031日报送科学技术发展院基础高新处,逾期未报送视为学院放弃推荐。后期获批立项的项目经网上立项公示后,需在线打印书面申请材料报送省科技厅。

  学院和申请人所有不端行为均计入省基金申报信用评价档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格吴丹胡澄宇

  联系电话:027-68862219

  科技厅系统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560887222271

  六、附件

1.2019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申报指南

2.2019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申报指南

3.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模板(1-4

4.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

5.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面上类项目汇总表

6.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类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发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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