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学研究院2016-2017学年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
根据《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武科大研【2015】26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1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定条件和要求
1、全日制统招统分的2015级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2、参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4、档案未转入学校、定向生不参评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学业奖学金:
1、 违反校纪校规者;
2、课程考试不及格或考核不合格者;
3、在学期间退学、延长学年以及因其它原因学籍变动者;
4、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5、导师认为研究生未能履行责任而需要停止学业奖学金发放的;
三、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国家和学校共同设立,用于奖励支持优秀研究生更好完成学业。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每生1.8万元,覆盖比例为100%。
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标准是:一等每生1.2万元,二等每生0.8万元,三等每生0.4万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金额与上年保持不变,总体覆盖面根据学生在校实际情况调整,原则上一等和二等学业奖学金的获奖人数比例不低于50%,总体覆盖面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自行调整。
三、评审工作安排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成立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张同存院长任主任委员,辛化伟、邓文生、周俊、廖兴华、杜庆、李佳蓬(学生)、覃欢(学生)任委员,负责本单位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11月9日-11月13日,由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本次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并做好宣传、部署及组织评审等工作。11月10日下午下班之前上报《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动态调整备案表》和评定工作方案至研究生院审核,之后于11月14日前完成学院公示,然后开始评审工作。
3、11月14日至11月18日,开始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学生本人申请和相关评审材料以及《生物医学研究院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打分,并将结果汇总至评审委员会审议,形成学业奖学金名单。
4、11月19至11月21日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业奖学金结果,于11月22日前提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定。
生物医学研究院
2016年11月10日
生物医学研究院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
为确保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特制定生物医学研究院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计分标准
总分=课程成绩加权分*50%+综合测评得分*50%
1、课程成绩是指包含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在内的课程总成绩。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选时选定第一学年已修课程的成绩。课程成绩加权分=∑该门课成绩*该门课学分/总学分。
2、综合测评包含学生学术表现和集体活动参与情况。学术表现包括论文或著作发表情况、科研项目参与及成果情况、学术会议参与及表现情况等;集体活动参与情况包括研究生参加社会活动、校院(系)活动以及班级活动、实验室科研活动等情况。提交的各类成果应为在校期间取得的(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所有参评学业奖学金的成果在第二次参评学业奖学金时不可重复使用,但是在参加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其他各类奖学金评选时可以使用。详见科研获奖计分标准,专利、论文及著作计分标准和社会工作及获奖计分标准:
类别 | 等级 | 作者排名顺序 | 计分(分/项) | 说 明 |
省(部)级科研成果获奖 | 一 | 1 | 120 | 1、同一科研成果多次获奖,取最高分计,不累加。 2、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参照省(部)级奖励计分乘2。 3、市级及行业科研成果奖励参照省(部)级奖励计分乘0.7。 |
2—4 | 90 | |||
5—7 | 70 | |||
7名以后 | 50 | |||
二 | 1 | 80 | ||
2—4 | 60 | |||
5—7 | 40 | |||
7名以后 | 30 | |||
三 | 1 | 40 | ||
2—4 | 30 | |||
5—7 | 25 |
三、专利、论文及著作计分标准
| 等级 | 项 目 | 计 分 (分/篇) | 说 明 | |
科 研 论 文 类 计 分 | A | 在国际著名学术刊物(Science、Nature)发表的学术论文 | 200分/篇 | 1、所有成果计分均应有书籍原件证实,否则不得加分。第一作者和评奖人单位应明确为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科技大学,否则不加分。 2、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 3、若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但此类论文计分,最多计算2篇,且第1篇按照得分的100%计分,第2篇按照得分的50%计分。 4、B类论文中SCI四区计30分,SCI 三区计60分、二区90分、一区120分。D类档次论文计分时,总篇数不能超过3篇。 5、ISTP会议、EI会议论文计分等次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核定,报学校备案。 6、参加编著、翻译学术著作2万字以上按学校相关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执行。 | |
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等顶尖人文社科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 90分/篇 | ||||
B | 被SCI收录 | 按区计分 | |||
被SSCI 、AHCI收录,《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 30分/篇 | ||||
C | 在国家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EI、MEDLINE收录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 25分/篇 | |||
D | 在中文核心期刊(以2011版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并被ISTP收录的论文 | 15分/篇 | |||
| 参加编著、翻译学术著作达2万字以上 | 5分/部 | |||
专利类和软件著作权计分 | 等级 | 作者排名顺序 | 计分 (分/项) | 1、获国家发明专利成果应有专利证书(或专利授权号),若该专利获得其他科研奖励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2、各类授权及专利,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和第三申请人最多计算5项。 | |
发明专利 | 1 | 30 | |||
2-3 | 20 | ||||
申报获受理 | 10 | ||||
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 | 1 | 12 | |||
2-3 | 8 | ||||
申报获受理 | 6 | ||||
外观设计专利 | 1 | 5 | |||
2-3 | 4 | ||||
申报获受理 | 3 |
四、社会工作及获奖计分标准
(一) 思想政治优秀获奖计分标准
获得国家级表彰计30分,获得省级表彰计20分,获得校级表彰得5分,得分不累计。
(二) 社会工作职务计分标准
在校期间担任校研究生会学生干部、院研究生主席(副主席)或班长,党支部书记,任期满一学期并考核合格者,加5分,但最高不超过6分。
(三)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术活动等计分标准
参加社会实践、学术及文体活动,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者,每项给予加3分,但最高不超过6分。
(四)导师根据其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表现打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
(五)科研实验指导教师根据其学生平时综合表现和考勤情况打分,但最高不超过6分。
五、参加各类学术科技竞赛获奖计分标准
类别 | 名次 | 获奖等级 | 计分标准 | 说明 |
一类 赛事 | 1 | 一 | 15 | 1、赛事类别等级按照学校核定类别等级为标准。 2、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未设奖励名次的奖项按同级别的最高等级计分。 3、学科竞赛若为团体,所有成员均获得该项相应名次得分。 |
2-3 | 二 | 12 | ||
4-5 | 三 | 10 | ||
二类 赛事 | 1 | 一 | 12 | |
2-3 | 二 | 10 | ||
4-5 | 三 | 8 | ||
三类 赛事 | 1 | 一 | 10 | |
2-3 | 二 | 8 | ||
4-5 | 三 | 6 | ||
校级 及其他 | 1 | 一 | 4 | |
2-3 | 二 | 3 | ||
4-5 | 三 | 2 |
六、本计分标准由生物医学研究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