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学研究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20浏览次数:274

 

生物医学研究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生物医学研究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适用于2015级及以后硕士研究生)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学院研究生教育改革,激发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和《湖北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教财〔2014〕8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武科大研〔2015〕26号)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和社会捐助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择优选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学业奖学金每年9月中下旬评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含MBA、MPA、工程管理、项目管理 )。
第三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五)积极参与年级、班级以及党团支部活动。
第四条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培养的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教学管理人员、青年教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组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动态调整以及评审工作。
第五条 对符合学业奖学金发放范围的研究生设置不同等级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详见下表: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及额度
类别
等级
额度(元/生•年)
博士研究生
学术型
一等
18000
硕士研究生
(第一学年)
学术型、专业学位
一等
8000
二等
4000
三等
2000
硕士研究生
(第二、三学年)
学术型、专业学位
一等
12000
二等
8000
三等
4000
第六条 研究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学业奖学金:
(一)违反校纪校规者;
(二)课程考试不及格或考核不合格者;
(三)在学期间退学、延长学年以及因其它原因学籍变动者;
(四)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五)导师认为研究生未能履行责任而需要停止学业奖学金发放的;
(六)有其他不适合继续享受学业奖学金的行为者。
第七条 根据《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武科研【201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从2015级开始对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调整。具体要求:
1、动态调整的时间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审,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名评定学业奖
学金,其中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照其上一学年在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以及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实行动态调整。
2、动态调整的对象
2015级硕士研究生及以后各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二年级开始实行动态评定。
3、动态调整的原则
(1)2015级及以后第一学年以研究生院招就处核算指标为准,同一年级的学业
奖学金总金额三年保持不变,第二、三学年参照第一学年额度,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评审细则确定。
(2)针对第一学年,2016级及以后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励覆盖面为100%。针对第
二和第三学年,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在科研成果方面特别突出的研究生,如果当年没有特别突出者,一等学业奖学金可以空缺;一等和二等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总体覆盖面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自行调整。
(3)学业课程不及格的,不能参评当年学业奖学金;补考通过的可以参评下一学
年学业奖学金;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不通过的,不能参评下一学年学业奖学金。
(4)在具体评定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对奖励方案进行小幅度微调,微调原因
及评定结果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第二和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调整办法
(一)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调整办法
参照学生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学术表现、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通过以下办法计算总分,并依据学业奖学金总分排名情况评定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总分=课程成绩加权分*50%+综合测评得分*50%,
1、课程成绩是指包含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在内的课程总成绩。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选时选定第一学年已修课程的成绩。课程成绩加权分=∑该门课成绩*该门课学分/总学分。
2、综合测评包含学生学术表现和集体活动参与情况。学术表现包括论文或著作发表情况、科研项目参与及成果情况、学术会议参与及表现情况等;集体活动参与情况包括研究生参加社会活动、学校或院(系)活动以及班级活动的情况。
(二)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调整办法
第三学年主要测评学生在第二学年的各类表现,由于第二学年基本没有课程,故重在考查学生在思想品德、学术表现、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学业奖学金总分=综合测评得分,依此确定学业奖学金人选。
(三)综合测评的计分标准
1、 综合测评得分严格按照生物医学研究院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分计分标准执行。提交的各类成果应为在校期间取得的(入学当年9月1日至毕业当年6月30日)。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综合测评得分=科研成果附加分+其他附加分
(1) 科研成果附加分包括科研获奖、专利、论文及著作。
科研获奖计分标准

 

类别
等级
作者排名
顺序
计分(分/项)
省(部)级科研成果获奖
1
120
1、同一科研成果多次获奖,取最高分计,不累加。
 
2、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参照省(部)级奖励计分乘2。
 
3、市级及行业科研成果奖励参照省(部)级奖励计分乘0.7。
 
2—4
90
5—7
70
7名以后
50
1
80
2—4
60
5—7
40
7名以后
30
1
40
2—4
30
5—7
25

 

 
 
专利、论文及著作计分标准

 

 
等级
计 分
(分/篇)
A
在国际著名学术刊物(Science、Nature)发表的学术论文
200分/篇
1、所有成果计分均应有书籍原件证实,否则不得加分。第一作者和评奖人单位应明确为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科技大学,否则不加分。
2、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
3、若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若研究生与教师(包括导师)共同第一作者,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但此类论文计分,最多计算2篇,且第1篇按照得分的100%计分,第2篇按照得分的50%计分。
4、B类论文中SCI四区计分(30+10*影响因子),SCI 三区计分(60+10*影响因子)、二区计分(90+10*影响因子)、一区计分(120+10*影响因子)。D类档次论文计分时,总篇数不能超过3篇。 5、参加编著、翻译学术著作2万字以上按学校相关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执行。
 
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等顶尖人文社科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90分/篇
B
被SCI收录
按区计分
被SSCI 、AHCI收录,《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30分/篇
C
在国家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EI、MEDLINE收录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25分/篇
D
在中文核心期刊(以2011版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并被ISTP收录的论文
15分/篇
 
参加编著、翻译学术著作达2万字以上
5分/部
专利类和软件著作权计分
等级
作者排名顺序
计分
(分/项)
1、获国家发明专利成果应有专利证书(或专利授权号),若该专利获得其他科研奖励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2、以名称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申报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和发明专利受理的加分只可取其中一项加分。
3、发明专利受理至授权每项最多可计30分,不可重复计分。
4、发明专利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的最多计5项。
5、除发明专利外其他专利最多计算2项。
发明专利
1
30
2
20
申报获受理
10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软件著作权
1
6
2
3

 

 
 
(2) 其他附加分包括在校担任工作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学术活动情况以及
导师评分。
在校期间担任学校、学院或班级学生干部(含助管),根据担任的职务及工作表现情况适当给予加分,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社会实践、学术及文体活动根据表现情况适当给予加分,但最高不超过6分;
导师根据其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表现打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
2、所有参评学业奖学金的学术成果在第二次参评学业奖学金时不可重复使用,但是在参加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其他各类奖学金评选时可以使用。
第九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步骤:
1.对照评选细则,研究生本人在评选通知下发之后填写《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科技大学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给学院,学院组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并充分尊重学术组织以及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
2.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采取适当方式实行差额评选;
3. 学院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对获奖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院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4. 对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提出书面异议,学院会及时给予答复。如学生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院书面提出裁决。
第十条 研究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与申请条件不符者,学校将撤销其学业奖学金资格,追回已发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相关研究生资助政策资助。
第十二条 研究生出现以下情况的,学业奖学金暂停发放或进行相应调整:
1.因病或其他合法事由办理休学手续的,在发放之日前暂停学业奖学金的发放,待其复学后按照休学前评定的奖学金标准恢复发放。
2.依据《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的规定申请退学或被退学者应退还已经获得的全部学业奖学金。
3.硕博连读学生中退博转硕者,需退还按照博士期间累计获得的全部学业奖学金。退博转硕成为硕士研究生,仍在硕士资助年限内可参与硕士奖学金评定;
4.学生因病提出退学申请,并经由球彩体育直播app_线上赛事投注~科技大学医院出具不适合继续学习病情证明的,或学生被选派参加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其他法定的不可抗拒事由提出退学的,该生可不退还已发放的学业奖学金。
第十三条 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研究生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发放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由生物医学研究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