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办事指南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通知》和校机关党委《关于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校团委办事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地址及联系方式
  黄家湖校区北园餐厅三楼青春驿站 电话:027-68893202
  青山校区西院羽毛球场旁 电话:027-68862339
  校团委邮箱:wusttw01@126.com
  二、日常工作管理
  1、借用团学活动物资
  各团学组织需借用非消耗类物资者,请先起草借用申请报告,经学院团委书记和校团委老师先后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校级团学组织需借用非消耗类物资者,请先起草借用申请报告,经校团委负责老师先后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
  2、加盖团委公章
  各学院需加盖团委公章者,经学院团委书记和校团委负责老师先后同意后方可使用;校级团学组织需加盖团委公章者,经校团委负责老师同意后方可使用。
  3、审批校内活动
  各团学组织需审批校内的大型或小型活动者,请先起草借用申请报告(或填写活动审批表),经主管单位主管老师——学院团委书记或校团委老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展。
  4、借用学生活动中心活动室
  青山校区借用大学生活动中心活动室,请先起草借用申请报告,相关负责教职工签字,经校团委办公室审批,加盖校团委公章后,转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人员执行。
  黄家湖校区“青春驿站”的借用,按照《“青春驿站”日常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http://202.114.242.233:8036/news/133847994616202871.html

  5、校内宣传阵地管理
  各学院团学组织开展宣传工作,按照校党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的通知》(校党宣字【2007】85号)精神执行。
  各学院团学组织需要在校内张贴海报、标语;摆放活动宣传牌;悬挂横幅等,必须提前把内容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并说明时间、地点。经批准后,方可张贴、悬挂。
  校级学生组织需要在校内张贴海报、标语;摆放活动宣传牌;悬挂横幅等,必须提前把海报、标语、横幅等内容、时间以及张贴、悬挂的地点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张贴、悬挂。
  6、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团委办公室。
  三、常见组织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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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9月15日